建设部年城镇衡宇概况统计公报
    时间:2015/4/15 17:28:43 作者:网站管理员

    2004年,在国度宏不雅政策的指导下,城镇住房扶植持续较快发展,房地产业快速增长,城镇居民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。一、城镇房屋根基环境 2004年底,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49.06亿平方米,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6.16亿平方米,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64.51%。东部地区房屋建筑面积74.45亿平方米。

    天津保温中部地区42.63亿平方米,西部地区31.99亿平方米,离别占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的49.94%、28.6%和21.46%。东部地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47.15亿平方米,中部地区28.22亿平方米。

    西部地区20.79亿平方米,离别占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的79.04%、29.35%和21.62%。二、城镇居民住房水平 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4.97平方米,其中东部地区26.76平方米,中部地区22.9平方米,西部地区24.26平方米。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79.15平方米,户均成套住宅套数0.84套。

    东部地区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2.1平方米,中部地区59.05平方米,西部地区61.94平方米,户均成套住宅套数离别为0.91套、0.77套和0.79套。(2004年各地区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环境见文后列表 三、城镇成套住宅环境 全国城镇成套住宅建筑面积79.27亿平方米,住宅成套率为82.44%。

    东部地区成套住宅建筑面积40.69亿平方米,中部地区21.94亿平方米,西部地区16.65亿平方米,住宅成套率离别为86.28%、77.72%和80.11%。四、城镇私有住宅环境 全国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77.67亿平方米,住宅私有率为80.77%。东部地区私有住宅38.51亿平方米,中部地区22.42亿平方米。

    西部地区16防水台.73亿平方米,住宅私有率离别为81.67%、79.45%和80.51%。注: ①本公报统计范围为设市城市、县城和工矿区。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统计范围为城市行政区,含市辖建制镇,不含市辖县县级市的统计范围为城市打算区,即按城市近况,市当局地点地和打算区范围内的建制镇,城市打算区以外的建制镇不予统计。市辖建制镇的统计范围为镇当局地点地设居民组建制的地区。

    县城的统计范围为县当局地点地的建制镇(即城关镇),按设居民组建制的地区范围统计。工矿区的统计范围是指既不属于城市、县城、镇所辖,又不属于村落所辖范围内的工矿企业集中的地区(一个大型工矿企业或若干个工矿企业)。②本公报中东部、中部、西部地区按国度统计局2004年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快报》统计口径划分,见本文表格。③本公报中有关数据均以同口径计较。

    2004年各地区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环境 单位:平方米